为给叔叔治病,南宁一男子购买熊胆虎骨等
本文转自;南宁男子苏某为给叔叔治病,听信民间说法,购买了熊胆、虎骨等回家泡酒,这一行为触犯刑法。5月7日,苏某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,而帮他转移药酒的妻子、姐夫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。苏某今年49岁,他的叔叔多年前因跳水摔伤腰椎,从此离不开轮椅。而他常年帮助叔叔打理产业,叔侄感情很深。在听说“把熊胆、虎骨作为珍贵药材泡药酒,饮用后有奇效”后,年2月,苏某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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